尊敬的客户: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大商所发〔2021〕158号文件,自2021年4月12日(星期一)结算时起,焦炭、焦煤、乙二醇、液化石油气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交易保证金水平维持不变;苯乙烯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0%,交易保证金水平维持不变。
如遇上述涨跌停板幅度、交易保证金水平与现行执行的涨跌停板幅度、交易保证金水平不同时,则按两者中幅度大、水平高的执行。
特此通知。
大越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2日
尊敬的客户: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大商所发〔2021〕158号文件,自2021年4月12日(星期一)结算时起,焦炭、焦煤、乙二醇、液化石油气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交易保证金水平维持不变;苯乙烯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0%,交易保证金水平维持不变。
如遇上述涨跌停板幅度、交易保证金水平与现行执行的涨跌停板幅度、交易保证金水平不同时,则按两者中幅度大、水平高的执行。
特此通知。
大越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