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关于进一步加强客户开户及交易者账户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期发〔2024〕140号)、《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客户开户及交易者账户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上能发〔2024〕36号)要求,公司对老年交易者(年满70周岁及以上交易者)办理新开户、休眠(含账户规范)账户激活等业务,以及存量持续活跃老年交易者做如下要求:
一、现场访谈要求:
1、公司副总经理及以上级别的管理人员在现场面谈,确认老年交易者具备真实的交易意愿与交易能力,并签署面谈记录。
(新开期货账户时,须现场见证开户工作,监督落实切实做好开户环节的交易者教育、风险揭示以及适当性管理工作。)
2、访谈记录及档案:
《老年交易者现场访谈记录单》(影像资料一并上传至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统一开户系统);
老年交易者和管理人员签字影像(期货公司留存);
新开客户适当性双录影像(管理人员出镜)。
二、实施时间:
1、对存量客户(截止2024年5月31日),公司老年交易者应当在2024年8月31日前做好现场访谈,并做好访谈记录;
2、对新开客户(自2024年5月10日起),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交易者申请开户的,应当先现场访谈,并做好访谈记录,再办理开户手续;
3、对存量休眠激活客户(自2024年5月10日)起,公司老年交易者休眠账户激活前,应当先做好现场访谈,并做好访谈记录,再激活期货账户;
4、报告期新增客户(上年度6月1日起至报告年度5月31日内,年龄升至70周岁以上),公司老年交易者应当在当年8月31日前做好现场访谈,并做好访谈记录。
三、异常措施:
1、对于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应积极督促、协助客户做好实控账户申报工作;
2、对于可能存在出借或借用期货账户的,应及时向客户提示风险,并采取限制交易、出入金等措施;
3、对于无法取得联系的,采取限制交易、出入金等措施。
本通知自2024年5月10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大越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0日